工信部起草新规 预置APP软件须可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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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ky新闻频道消息】手机预装软件无法删除一直让众多用户头疼,如今,工信部起草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并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暂行规定》指出,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依法依规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网络安全。
第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预置软件(以下简称预置软件)的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自觉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实施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强制开启应用软件、违规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委托相关企业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提供代收费的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技术措施,加强对计费代码的安全保护,防范其被篡改、伪造和滥用,杜绝不明扣费;收费企业应对用户确认信息和计费原始数据至少保存5个月,并为用户查询提供方便。
第四,生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约束代理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
本次《暂行规定》强调了终端企业厂商的细化任务和具体做法,即: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须向用户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相关信息。
软件信息方面。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均应通过用户提示、企业网站等方式明示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的信息,包括名称、功能描述、卸载方法、开发者信息、软件安装及运行所需权限列表等,明确告知用户应用软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内容、目的、方式和范围等。
软件可操作方面。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所提供的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由用户方便卸载,卸载后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的正常使用,且移动智能终端中附属于该软件的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文件等也应能够被方便卸载和删除。
软件收费方面。涉及收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明示内容真实准确、醒目规范,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定的实施将会对规范预置软件起到很好的管制作用,但要彻底清除恶意软件,还需要各部门的联合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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